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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考驗公民

名家 中歐航空排碳交易爭端

  • 2015年5月1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碳排放.jpg

2012年1月1日,歐盟不顧世界各國的強烈反對,強行推出了碳排放交易費。宣布所有起降歐盟國家機場的航空公司,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不遵守ETS規定的航空公司,每排放一公噸二氧化碳,將面臨一百歐元罰款,累犯可能被禁止使用歐盟機場,這是第一起歐盟邊境碳調節貿易措施。

中國對歐盟態度強硬

針對此一爭端,中國透過雙邊和多邊渠道多次向歐盟方面表達關切,惟歐盟並未同意暫緩執行該項措施。中國民航局旋於2月6日正式宣布,未經政府批准,中國所有航空公司不得參與歐盟的碳排放交易體系,並且不得以加入該體系為由,提高運價或增加收費。中國指稱歐盟單方面立法將進出歐盟國際航班溫室氣體排放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違反〈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及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原則和規定。本案未來是否將引發中歐間新一輪貿易爭端,值得關注。

歐洲議會在2008年7月8日提出將航空業納入溫室氣體排放交易的提案,並以640比30票的懸殊票數,通過該項提案,並修改2003/87/EC指令,規定從2012年開始二氧化碳排放量上限,若業者超額則須向歐盟排放交易體系購買碳排放權。

檢視全球碳交易所共有4個:包括歐盟的歐盟排放權交易所、英國的英國排放權交易所、美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以及澳洲國家信託,全部為發達國家所主導。發達國家圍繞碳減排權,正在試圖構建碳交易貨幣,以及包括直接投資融資、銀行貸款、碳指標交易、碳期權期貨等一系列金融工具為支撐的碳金融體系。

更重要的是,碳交易權的計價結算與貨幣的綁定機制使發達國家擁有強大的定價能力,這是全球金融的又一失衡。氣候變化、國際政策和市場機制的領導權、以及歐盟航空業競爭力擔憂,是歐盟堅決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碳交易系統的核心驅動因素。歐盟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碳交易系統的主要戰略意圖包括:

第一、借助於航空業的國際性,把區域性方案擴展到全球範圍,從而強化在解決氣候變化問題上的主導權,並逐步擴張至鋼鐵業與其他產業。

第二、歐盟以市場為基礎的減排機制將帶動歐盟的一批新興企業,在未來全球碳市場中搶佔先機,鞏固和加強歐洲在全球碳交易市場中的主導地位。

第三、解決歐洲航空業競爭力的實際問題。在競爭激烈的國際航空市場中,若歐洲航空公司需承擔溫室氣體的減排任務,而非歐盟航空公司不需承擔減排責任,將使歐盟航空公司處於不利之競爭地位。

應完善碳金融制度

從中國角度觀察,面對全球化的碳交易市場正在逐步形成,碳排放權可能衍生為具有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的金融資產。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碳交易將發展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場。隨著低碳經濟在世界範圍內的升溫,一場購買和銷售二氧化碳排放權的博弈在全球範圍內展開。

全球低碳經濟與碳金融競爭的實質,演變為參與方通過發展碳金融掌握未來碳交易的全球定價權的金融博弈,由中國民航局嚴禁所有航空公司參與歐盟的碳排放交易體系,可看出中國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爭取主動權已積極展開戰略部署。儘管中國擁有極其豐富和極具有潛力的碳減排資源和碳減排市場,但碳資本與碳金融的發展落後,不是定價方。

中國目前僅在綠色信貸方面有所進展,不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所和碳交易平台,更沒有碳證券、碳期貨、碳基金等各種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創新產品以及科學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使中國面臨著全球碳金融及其定價權缺失帶來的嚴峻挑戰。

從更長遠的全球碳金融競爭格局來看,中國必然思考在未來低碳產業鏈上打破美元、歐元等貨幣制衡,使人民幣成為碳交易計價的主要結算貨幣。此外,在全球能源金融新博弈中爭取主動權,提高對碳資源價值的認識,培育碳交易多層次市場體系,完善碳金融市場和碳金融工具,開展各種低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創新,改變中國在全球碳市場價值鏈中的低端位置。同時,中國要從制度建設和政策層面進行未來碳金融市場的發展路徑謀劃,完善碳金融制度和碳金融中介服務。(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國際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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