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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提人權:洪蔡沒奮鬥過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全美同性婚姻合法,獨立總統參選人施明德昨天表示,台灣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同性婚姻,若他當選總統,會立刻下令同意同性婚姻;他也批評,藍綠兩黨的總統參選人洪秀柱、蔡英文,沒有為人權奮鬥、犧牲過。

施明德昨舉行「讓憲法活過來,還給同志人權」記者會,不少出櫃同志出席,包括女同志雜誌LEZS總編輯王安頤、作家許佑生、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胡勝翔、理事長潘世新、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摩根投信董事總經理邱亮士等人

施明德表示, 一九九六年,他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參加許佑生與同性伴侶的婚禮,看到有人對婚禮辱罵,舊勢力、舊觀念並不尊重基本人權。近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連他當過修女的外甥女也在罵。

施明德說,我國憲法指出,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無分男女,同志婚姻應受保障。我國所有法律沒有一條禁止同性婚姻,他若當選總統,會請行政院長下令內政部,同意同性婚姻,還給同志應有人權,除非立法院另立新法禁止。

施明德指出,對於美國承認同性婚姻,蔡英文、洪秀柱還說要尋求共識、再討論,讓他很失望;競爭大位的人不是被輿論領導,而是要領導國家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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