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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憲同批宋楚瑜:還國民黨一個公道


民國89年,前台灣省長宋楚瑜登記參選總統,遭到當時國民黨主席李登輝追訴而轟動一時的興票案,最後在民國99年,由李登輝同意下,宋楚瑜向台北地院聲請取回興票案提存款2.46億元後草草落幕。該案發生時任宋楚瑜委任律師的林憲同律師,今日在《中國時報》時論廣場中明確指出,李登輝當時已不具國民黨主席,根本沒有資格同意宋楚瑜拿回這筆提存款;而宋楚瑜從國民黨手中拿回這筆款項後,卻是得了便宜又屢向國民黨叫陣,前有為參選總統而痛批馬英九暨國民黨,今又向國民黨本土派招手,一副欲出馬分裂國民黨態勢。他在文中痛批「做為一個有格調的政治人物,宋楚瑜是否先還了國民黨公道再說!」

該文作者林憲同是宋楚瑜當時的委任律師,他在文章中指出,身為宋楚瑜委任免費辦理興票案的律師,關於興票案2.46億元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本人有必要向國人說明法理與事實。」

文中他對宋楚瑜最後在民國99年以拿回省長選舉結餘款為由,拿回這筆當初向法院表示是為了照顧蔣家遺眷專案工作的「國民黨專款」是「明顯互相扞格」。而當初申請取回這筆款項時,是由已經不是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同意和解下取回,也是「當事人不適格」。他同時也質疑當時台北地方法院未發函徵詢真正案款所有權人的國民黨,是否同意宋楚瑜取回提存款,是不適當的作法。

林憲同在文中更質疑,已經從國民黨拿到2.46億元,卻又處處做出分裂國民黨行為的宋楚瑜,是得了便宜又賣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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