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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團體:立意良善 作法粗糙


衛福部發文要求醫師接獲未滿16歲女性懷孕個案,應依性侵案通報,婦女及社福團體認為,該措施雖立意良善,但作法有些粗糙,建議在通報前端設平台,綜合社工、心理諮商等各方面專家評估,對未婚懷孕者也宜做分類,對兩小無猜的未婚媽媽懷孕,就不應依性侵處理。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衛福部發函給婦產科醫學會是出於關懷、可以理解,但作法「太粗糙了」。勵馨基金會從事逃家、翹家及受暴婦女援助工作20多年,服務數百名未成年女性,除了大部分是受暴的未成年媽媽,也有小部分是「兩小無猜」型的未成年少女,如果一律依性侵案通報,恐嚇阻部分未成年少女因害怕通報惹上官司,反而轉向非法墮胎密醫求助,對未成年少女反而不利。

紀惠容建議衛福部在採取通報措施前,宜先設置平台,找社工、心理諮商師、衛教人員先對個案輔導,找出少女懷孕原因再進行輔導,並對少女求助案分類,才能給懷孕少女更多幫肋。

善牧基金會培新中心主任黃綵宸認為,衛福部要求婦產科醫學會會員對收治未滿16歲少女,一律依性侵害案件通報用字不妥,應該改用其他名稱,因為未成年懷孕就醫,就要被冠上「性侵害」案件通報,會嚇壞部分求助少女及家屬,反而關上少女求助之門。

黃綵宸說為,醫師如果收治未滿16歲少女個案,應召集醫護、心理師、社工師共同會診,提供少女及家屬必要協助,並對少女懷孕原因分類再做不同處置。從事協助少女工作多年,她發現許多智能障礙的孩子重覆遭到性侵,而家長有些也是智能障礙者,家長帶孩子上醫院,往往不知道看哪科,若醫院能啟動支援系統,對可提供未成年少女和家屬更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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