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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毆打台電搶修人員是民粹後遺症


蘇迪勒颱風帶來強風豪雨,釀成台灣史上最嚴重颱風停電災情,也造成台灣史上最多台電維修人員遭到攻擊的意外,雲林縣二崙2名台電搶修人員遭毆打;嘉義布袋台電服務所被民眾丟魚屍抗議;台中清水台電服務處遭群眾砸破玻璃,台中潭子更有台電工程車遭攔阻抗議。不少民眾將停電的怒氣,全發洩在搶修的第一線台電人員身上,對第一線工作人員,這是何等不公平。在譴責暴力之餘,我們認為,背後有諸多值得社會思索的議題。

沒有人喜歡停電,尤其長時間停電,台電工程人員責任在身,想必比誰都想盡快恢復供電。但一場颱風讓全台累積停電戶數超過434萬,台電面臨的壓力可想而知,加上風災造成整排路樹傾倒、土石崩落、地基淘空與聯外道路中斷等因素,台電即便已動員逾4000人搶修,試想4000人搶修400萬戶,復電進度當然不可能盡如人意,若干地區民眾久等電力不來,動火也是難免,但火氣再大,也不該發展到聚眾砸服務所,甚至動手毆打搶修人員吧!

據報導,動手毆人的是位前鄉代表會主席,而且也出面道歉,但辯稱是因為台電復電慢且電話打不通才失控。從語言表述形式,道歉很明顯只是回應社會壓力,後面的自我辯護才是反應他內心真實的想法,用最簡單的邏輯說就是,我「打人」,是因為「台電復電慢且電話打不通」,問題是,這個理由可以讓「打人」的行為正當合理化嗎?怕是沒有人會同意吧!但為什麼今天這些在行動上公然打砸的人們,都表現得如此理直氣壯呢?

復電太慢,所以打搶修人員出氣,這跟在急診室嫌急救慢,所以毆打醫護人員有何差別?再進一步說,這跟不服警察取締,所以毆打警務人員又有何差別?當這個社會越來越多人認為只要不合我意,我就要動手,而且事後都還表現得理直氣壯,如何不是個危機!更糟糕的是,若干人動了手,事後都道了歉,網路竟然還會有一堆聲援他打人的。就像這次發生在雲林的毆人事件,竟有人還PO文指責台電傲慢,只有雲林等不到電云云,言外之意好像還打得好!

其實,這種氛圍,有時可能比打人本身還可怕!動手打人有時可能是基於一時衝動,所以許多人事後都會道歉,但過分的是許多人可能隨即搬出許多似是而非的論點,來為群眾破壞官署,砸壞辦公處所,甚至打傷人員提供合理化背書。什麼「公民不服從」、「XX人被欺負」、「捍衛XX人的尊嚴」等論調全搬出來了,結果本來是非對錯非常清楚的道理,也被弄得混淆不清,最終釀成明明是錯的,也可能被搬弄成是對的,原本不合理的也可能硬拗成是合理的 。

特別是這一陣子以來,占領官署、破壞公物彷彿成為一種習慣。只要政策不合我意,就是「黑箱作業」,動輒就在網路動員圍堵官署,接著就是占領、破壞,官員若是出面溝通就是一陣謾罵羞辱,警察若是出面取締,更面臨網路全面圍剿,加上在野黨與綠營名嘴的跟進撻伐,最後一定都是執行公務的警察出面道歉甚至還要賠償。而那些遭到破壞的官署,最後都一定是撤告了事。

這也難怪,一份美國著名刊物《外交家》(Diplomat)會撰專文擔憂,台灣的在野黨擁抱中東式暴民路線,花錢資助極端分子攻擊官署,根本放棄了民主。該文章甚至擔憂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如果當政,可能因為主張台獨而把美國拖入危機,故美國必須通盤檢討對台灣的安全承諾。

試想,如果在今天,網路羞辱官員沒事,當面痛罵官員沒事,占領官署沒事,破壞公物沒事,打傷人也沒事,還有許多好事者在網路上串連挺你,還發明一堆理論說你此舉是對的,是該被支持的,你完全不需要道歉或賠償,更不須要擔負任何刑責,應該是官員道歉,遭破壞的公物反正最終也都是納稅人買單!試問,誰還會在乎什麼法治?什麼依法行政?我不同意某個政策,哪怕多數民意都挺也不行,你不照我的想法做就是不行!這樣下去,還有官員願意挺身為政策辯護,挺身執行公務嗎?

誰願意碰到颱風?誰喜歡自己家長期停電?但碰到了就得面對,就得忍耐,就該體諒,就算台電配電作法有爭議,也不是急在這個時候去討論,相較許多同樣發生鉅災的國家,我們復員的效率已經很不錯了,若是等不及就打人,事後還搬歪理強辯,只會讓台灣持續陷入民粹的黑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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