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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塵爆沒在偵辦


震驚社會的八仙塵爆意外,發生至今近2個月,11條年輕的生命因此斷送,數百名傷者仍躺在病床上,忍受燒燙傷的折磨,但檢警除了案發後約談相關負責人外,沒有進一步的偵查動作,對於意外發生原因?哪些人須被究責?尚未釐清,偵辦效率有待加速。

八仙塵爆是繼921大地震,台灣死傷人數最多的意外。案件發生後,新北市政府勒令八仙樂園無限期停業,轄區士林地檢署訊問彩色趴活動負責人呂忠吉後,讓他以100萬元交保,特效、負責噴灑粉塵的人員,則以30萬元獲保。檢警除派員到現場鑑識,傳訊八仙樂園業者,外界就再也看不到進一步的偵查動作。

依法而論,八仙塵爆造成11死488人受傷,導致意外發生的相關涉案人,已觸犯業務過失致死或致重傷罪,就算這些罪本刑屬5年以下輕罪,但依一罪一罰論處,累計的刑度已達重罪門檻,如此嚴重的刑事犯罪案件,涉案被告卻可獲保在外趴趴走,實在令人傻眼。

士林地檢署在案發當日,由3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追究刑事責任,但不知是否因上個月士檢人事爭議,一二審檢察官人事調升,導致檢方無心辦案,目前八仙塵爆的偵辦似乎呈現停擺。

這場台灣最嚴重的塵爆意外,檢警絕不能以拖待變,用消極的心態偵辦,相關單位應盡速做成意外鑑定報告,檢方才可依此鑑定結果,對涉案人進行刑事究責,並可還原意外發生的真相,以安撫死者家屬及被害者破碎受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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